中考体育考试病、残考生
免考申请及处理方法
免考
因病(慢性病、疾病、突发事故受伤)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提出免考申请。考前15天,由考生监护人向考生就读初中学校领取并填写《免考或缓考申请表》,出具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初中学校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对于坚持要参加考试的患病考生,需三级医院出具可以参加考试的诊断证明,经区领导小组会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可提出免考申请。考前15天,由考生监护人向考生就读初中学校领取并填写《免考或缓考申请表》,出具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员证》,由初中学校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区领导小组于会同医生审核申请材料。会审通过的病免、残免考生不再参加编组和考试。会审未通过的考生,仍需选题,参加编组和考试。
区会审通过的残免考生考试成绩计为40分,病免考生考试成绩计为38分。
附:南京市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