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3月8日至9日进行。由各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负责办理本区学生的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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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南京市升学的初三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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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且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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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南京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均由就读学校到区招考中心(招生办)集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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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南京市户籍并在外市就读的初三年级学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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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南京市户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毕业证书发放学校所属的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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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初中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学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学生须提供就读初中学校证明、初二年级地理和生物考查成绩证明;往届生须交验毕业证书。
因就读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填写《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信息页,向就读学校提出“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申请成功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指标生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逾期未报名考生无法参加艺术素质测评终结性评价考试、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等考试和考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校美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南京市从2020年起组织我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终结性评价(简称“终评”)。今年全市统一终评考试日期为3月27日至29日。终评由全市统一命题,各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中考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中考报名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结合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技师学院、综合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2.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南京市升学的初三年级学生;
3.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且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报名截止后,逾期未报名考生,无法参加艺术素质测评终结性评价考试、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等考试和考查。
具有南京市户籍并在外市就读的初三年级学生,可于3月8日至9日凭户口簿和就读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和考查,同时需提供初二年级地理和生物考查成绩证明。
因就读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填写《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信息页原件供就读学校审核。
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成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相同(除特别说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