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高考冲刺效果,特制定如下学生常规管理条例:
1、实行寄宿制,要求所有学生必须住校;
2、所有学生在校期间的任何时段,不得擅自离校外出。任何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都必须向班主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学生宿舍区在早餐和晚自习前清场,所有同学必须无条件配合生活老师清场。宿舍区清场后,学生中途不得擅自回宿舍。特殊情况需回宿舍的应在班主任处申请后持班主任签字的同意单进入宿舍。晚自习结束后,根据作息时间规定锁闭宿舍区铁门,规定时间未能返回宿舍的,一律视为违纪行为,交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处理;
4、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携带使用有安全隐患或与学习无关的一切设施设备。生活老师和班主任不定期检查宿舍,一经发现,立刻没收;
5、本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严格自律,相互监督。严禁食用方便面等较大气味的食物、严禁哄闹、熄灯后严禁聊天等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的言行;
6、自觉做好卫生值日工作,如发现宿舍卫生不达标的,本宿舍成员集体返回打扫;
7、学生伙食实行包餐制,必须按时足额交纳伙食费,根据校方统一安排文明就餐。不得到校外就餐、不得随意中止用餐、不得更改用餐标准;
8、所有学生不得携带手机来校。如因故必须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在班主任处办理书面申请,并做出相应承诺(返校后第一时间主动上缴班主任代管至放假离校,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领取)。如发现学生未经申请私自携带手机或申请携带手机者未履行承诺违规使用的,由管理老师当即收缴销毁,不承担赔偿责任,并视情节进行违纪处理;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按时起床、就寝,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旷课。服从并积极配合学校采取的点名、查房等必要监督举措,不得以任何理由抵制监督。其中早读课迟到5分钟以内者(铃声停止尚未进入教室者为迟到)在教室门口早读,早读迟到超过5分钟者或晚自习迟到者应由本人向教师借电话自己打电话告诉父母。打开水、上厕所等一切人不在教室内的情况均属于迟到;
10、尊敬师长,服从管理。对教师的授课或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履行正当程序逐级反映,严禁顶撞、谩骂教师,严禁干扰课堂纪律。团结同学,友爱相处,严禁打架斗殴;
11、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睡觉、不随意进出、不交头接耳,课堂之上严禁食用一切食品(课堂上吃东西者由当班教师或其他管理人员没收)。对课堂上打瞌睡者,老师通过提问、喊起板书或喊起立等方式提醒学生,学生不可违抗;
12、勤奋学习,认真听讲,课后按时按质完成作业。认真、诚信参加周练、月考及模考,按照要求积极进行整理、总结,并能主动与学科教师沟通。对作业或考试中的错误要单独准备错题本进行订正整理并妥善保管备查,如有遗失则重新补做;
13、热爱集体,自觉做好教室卫生值日及个人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4、学校正常安排活动课,可进行适当户外活动,必须按时参加。除此安排之外,不得打篮球或其他剧烈运动;
15、严禁谈恋爱或异性之间行为举止过度密切,严禁男女生互访宿舍,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处以停课反省;
16、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或过多现金带入学校,更不要随意放置;
17、任何事假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在校期间因病不能上课的,应由家长来校带学生外出就诊或回家休息。如病情较轻无需外出就诊的,应尽量正常上课,确需在宿舍休息的(经班主任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并与家长沟通后),原则上不能超过1天,凡是超过1天的,应由家长带回。无论在宿舍休息还是由家长带回的,均需办理请假手续。其中是否属于因病需要在宿舍休息,由班主任判定,如判定不允许在宿舍休息的,学生不得违抗;
18、学生在校期间因违规违纪或不服从管理而造成一切意外(包括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等)均由其本人负责,其中若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学校无关。